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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江公安再次被通报,原正副禁毒大队长充当“保护伞”被查

微评柳州 2021-03-18


3月15日,微信公众号“柳州纪检监察”通报3起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涉及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柳江大队原大队长韦香、原副大队长刘志冠及原民警蓝乙翔等人。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根据通报显示,2015年至2018年期间,韦香利用其担任柳江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便利,为涉毒制毒案件犯罪嫌疑人免于刑事处罚提供帮助,从中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韦香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韦香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至2018年期间,刘志冠利用其担任柳江禁毒大队副大队长职务便利,为涉毒案件犯罪嫌疑人免于刑事处罚提供帮助;为吸毒人员免于强制戒毒充当说客,从中非法收受财物数额较大,刘志冠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刘志冠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015年至2018年期间,蓝乙翔利用职务便利,为涉嫌制造和运输毒品的犯罪嫌疑人减轻处罚提供帮助,从中非法收受财物数额巨大,蓝乙翔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8年11月,蓝乙翔受到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深水区


该通报称,柳州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柳江大队个别党员干部作为人民警察,本应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忠诚履职,打击犯罪,却思想腐化自甘堕落,与犯罪分子沆瀣一气,完全丧失一个党员一个人民警察的原则立场,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其行为严重啃食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影响恶劣,必须严惩不贷。


随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深水区,面临的困境与面对的问题将会更加紧迫和关键。


柳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注重发现和查处在专项斗争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有黑不扫、有恶不除、有乱不治甚至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要坚决重拳出击,一查到底、绝不姑息,更好地净化政治生态和社会治安环境,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以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实在成效取信于民。



公安系统多人被查


记者注意到,柳江禁毒大队这三人都是在2018年11月被查。此后,多名原柳江县公安局官员“落马”,显示纪委监委对柳江公安系统的腐败查处一直在持续。


2018年12月25日,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柳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谢其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谢其托在去交警支队任职之前,是原柳江县公安局局长。


图为谢其托。图片来自“柳州交警”


同日,柳州市纪委监委还通报,柳州市公安局柳江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韦炳密(正科级)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柳州市柳江区农业机械化管理局主任科员韦祖用(原柳江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二人均在接受相关纪委监委部门的纪律审査和监察调查。


2019年2月26日,柳州纪委监委通报,柳州市公安局原调研员、刑侦支队原政委赵品初(正处级),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柳州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赵品初曾任柳江县公安局局长,是谢其托的前任。


今年1月15日,柳州市委书记郑俊康参加柳州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分组讨论时透露,最近柳江区两任公安局领导被查,就是因为涉黑,与贩毒、制毒人员沆瀣一气。郑俊康表示,这些问题只要发现一定查到底。


微评柳州报道  编辑:朱柳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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